我国《刑法》第二十条规定:“为了使国家、公共利益、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、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,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
二、怎样正确运用正当防卫?
根据我国《刑法》的规定,实施正当防卫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;
第一,只有在国家公共利益、本人或他人的合法权利受到不法侵害时;
第二,睒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;
第三,必须是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施防卫.而不能对无关的第三者实施;
第四,正当防卫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,造成不应有的损害。
当你准备进行防卫时,如果符合上述四个条件,那么,你就不必担心自己会负刑事责任了,而应积极勇敢地进行防卫。
三、哪些是非正当防卫呢?
既有正当防卫,那么就有非正当防卫。如果非正当防卫造成了损害,则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。非正当防卫主要有以下几种:
1、防卫过当。它是指行为人在实施正当防卫时,超过了正当防卫所需要的必要限度,并造成了不应有的危害行为。
2、防卫挑拨。它是指行为人故意挑逗对方,使对方对自己进行不法侵害,接着借口加害于对方。
3、防卫侵害了第三人,也叫局外防卫。它是指防卫者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以外的人实施的侵害行为。
4、假想防卫。它是指不法侵害行为根本不存在,由于行为人猜想、估计、推断不法侵害行为存在,而对其实施侵袭的一种不法侵害行为。
5、事前防卫,也叫提前防卫。它是指行为人在不法侵害尚未发生或者说还未到来的时候,而对准备进行不法侵害的人采取了所谓的防卫行为。
6、事后防卫。它是指在不法侵害终止后,而对不法侵害者进行的所谓防卫行为。